近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专利人才资助、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通知,相关企业、人员可以着手申报了,以下附三个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的通知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工作。1、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2、授权日为2020年5月9日(含)之后的发明专利。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总额的一半。(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2)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资助;(3)经实审,获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支持。对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对每项专利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8日
http://www.shcn.gov.cn/art/2021/5/31/art_7431_580389.html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的通知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申报工作。3、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4、持证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5、抬头与申请资助单位名称一致的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获得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持证人所在单位1000元/人、2500元/人、4000元/人的资助。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http://www.shcn.gov.cn/art/2021/6/21/art_7431_586780.html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工作。1、于2021年5月8日(含)之后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且证书为有效状态;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按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http://www.shcn.gov.cn/art/2021/6/21/art_7431_586779.html
来源:长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