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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2021年发明专利、专利人才、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开始了!

分类:通知公告 来源:本站 次浏览 06-23 15:20:14

近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专利人才资助、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通知,相关企业、人员可以着手申报了,以下附三个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2、授权日为2020年5月9日(含)之后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市级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或费减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总额的一半。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
(2)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资助;
(3)经实审,获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支持。
对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对每项专利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8日

http://www.shcn.gov.cn/art/2021/5/31/art_7431_580389.html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持证人获培训及获证时均在申请资助单位就职;
2、获证日为2021年5月8日(含)之后。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持证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抬头与申请资助单位名称一致的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获得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持证人所在单位1000元/人、2500元/人、4000元/人的资助。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1日


http://www.shcn.gov.cn/art/2021/6/21/art_7431_586780.html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于2021年5月8日(含)之后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且证书为有效状态;
2、认证地址须包括长宁区地址。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认证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按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1日


http://www.shcn.gov.cn/art/2021/6/21/art_7431_586779.html






来源:长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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