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上半年度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为增强我区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根据《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吴政发[2021]60号)文件精神及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上半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主体:吴中区企事业单位、个人。
(二)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按《2021上半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先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221.224.15.177:88/)新申请者先注册账户并经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并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向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至8月31日,纸质件申报截止时间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知识产权奖励承诺书》。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附件:
1.《2021上半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
2.《2021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承诺书》
3.《2021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4.《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1
2021上半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
一、国内发明专利获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及住所地在本区范围内的个人,其发明专利授权日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的),且专利授权地址是本区范围内的(时间、地点、权利人均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企事业单位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奖励1万元,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奖励5000元,按照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奖励。
3、申报材料
①发明专利获权明细表;
②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官费发票复印件;
④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住所地证明;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发明专利获权奖励)。
二、国(境)外专利授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度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及其他途径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及其他途径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件PCT专利累计奖励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①专利明细表;
②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③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核心信息)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或代理机构公章);
④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住所地证明。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国(境)外专利授权奖励)
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021年度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获得专用权的商标。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每件商标进入3个以内国家的奖励5000元;进入3个以上国家的,每满3个国家奖励5000元,同一单位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马德里国际注册奖励包括境外国家及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申请奖励时以取得各个国家的商标注册证为准。
3、申报材料
①国家商标局受理申请书件;
②国际局注册证及各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③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商标注册奖励)。
四、专利入池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两大主导产业及相关支撑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及住所地在本区范围内的个人,已纳入专利池的发明专利,且已完成备案工作。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纳入专利池管理的发明专利每年给予不超过8000元奖励。2021年新授权首次入池的发明专利给予8000元奖励(申请及授权地址均在吴中区);其他发明专利10年以下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10年(含10年)—15年专利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16年及以上专利给予每件6000元奖励。(例如:ZL201811444xxxx,2018年申请,发明专利年限(截止2021年)为4年,奖励1000元。)
3、申报材料
①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②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住所地证明。
③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发明专利入池奖励)。
五、知识产权数据库奖励
1、申报主体
购买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企事业单位购买已备案的区内服务机构自有知识产权数据库或区内服务机构代理(苏州独家代理)的其他知名知识产权数据库,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年费补贴。
3、申报材料
①相关购买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②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数据库奖励)。
六、质押贷款奖励
1、申报主体
质押本单位自有专利或商标的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以专利、商标作为主要质押物开展融资,且完成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按所获得的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并对办理发明专利质押登记手续的给予每笔2000元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且不再重复享受同性质产品贴息贴费政策。
3、申报材料
对办理发明专利质押登记手续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发明专利质押登记证明;
②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质押贷款奖励)。
对以专利、商标作为主要质押物开展融资,且完成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银行贴息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利/商标贷款合同;
②专利/商标质押登记证明;
③付息凭证;
④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质押贷款奖励)。
七、维权援助奖励
1、申报主体
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知识产权维权纠纷的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专利纠纷,开展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维权,并获得胜诉或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纠纷案件中相关支出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包括律师费或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查档费等)。单一当事人当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胜诉或和解撤诉中证明文件;
②纠纷案件中相关支出费用明细;
③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维权援助奖励)。
八、保险贴息奖励
1、申报主体
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多补贴5万元,累计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①保险合同;
②保费发票;
③企业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申请者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保险贴息奖励)。
九、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1、申报主体
在2021年度新通过国标认证或者新通过省绩效评价的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新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对新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奖励2万元。(认证奖励和绩效评价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①知识产权贯标证书复印件或省绩效评价通过文件;
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③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十、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1、申报主体
在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交社保满一年,在2021年度取得知识产权高级、中级职称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个人。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获评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奖励5000元;
3、申报材料
①知识产权高级、中级职称复印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社保证明;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