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雄安新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撑雄安新区打造新时代的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制定了《雄安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四部分,十三条,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政策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河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加速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和创新主体,加快打造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城市建设、疏解承接和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增添澎湃势能。
二、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十三条。
第一部分支持范围,共一条,明确了奖助对象的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雄安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第二部分支持原则,共一条,明确了奖助对象的支持原则。遵循“政策引导,聚焦产业,激励创新”的原则,同时规定对获得其他政策资助的,按照从高不从低进行差额奖助。
第三部分支持内容,共八条,明确了奖助对象的支持政策。支持政策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主要包括专利奖项目奖励、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资助、知识产权保护站点资助、知识产权维权行动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资助、发明专利服务资助、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奖励八个方面。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共三条,明确了奖助对象的监督管理。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申报、审定、公示、监督等系列工作,引导和支持奖助对象合法合规申报;对奖助对象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明确了政策的解释部门、实施日期以及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