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梦瑶、徐华)10月25日,从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保定市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城市。
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至关重要。目前,保定市经营主体已突破100万户,量大、面广、差异性大。为此,该市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深化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对内培训对外宣传等方式,为失信企业主动提供服务,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为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供路径;同时,通过编制《保定市信用修复指南》及时规范信用修复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开通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通道,提升信用修复效能;以“应修尽修”为原则,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营造一个追求诚信的正向激励环境。
为不断提升全市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能。开展容缺信用修复,对于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提供容缺受理和合规指导。探索开展“并联修复”,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实现“一件申请,多项修复”,推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高标准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新试点建设,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