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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法院调解成功各类纠纷139613件

分类:资讯区 来源:保定晚报 次浏览 12-18 09:02:24

保定晚报讯(记者杨虎)12月15日,记者从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依托“冀时调”线上调解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隐患。截至目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调解各类纠纷157674件,调解成功139613件;其中,院外调解力量调解案件28311件,调解成功28271件,调解成功率99.8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1+8+N”调解工作机制为牵引,以多元解纷力量为依托,坚持能动司法,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力量融入基层、“一站式”下沉基层,不断丰富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商会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基层网格员调解、退休法官调解、代表委员调解八个主要调解力量,持续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调解元素,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多元解纷体系,建立中院牵头,以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实现多元解纷力量纵向对接、横向交互,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和水平,全力将案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强力推进“三源共治”工作,保定中院制定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1+8+N”调解机制推动“三源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流程》等文件,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进法官进基层,人民法院干警主动服务基层,主动开展指导调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数量,满足人民群众的解纷需求。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推进诉源、案源、访源等“三源共治”工作,实现了“四个融入”——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以村、社区、学校、企业园区为依托,法官深入基层、走进百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形成多元解纷格局,强化“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的业务指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积极构建“诉前抓实多元化解、诉中做强实质解纷、诉后拓展办案效率”的三层递进、良性循环体系。

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拓展延伸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涉农地征收征用、乡村产业发展等纠纷,助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注重纠纷实质性、源头化解,依法治理高价彩礼、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风气,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活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文明进步。

积极融入法治建设进程。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发挥,融入基层社会法治建设,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等形式,送法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声音、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制引领功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积极融入法庭整体布局。各基层法院结合人民法庭区域面积、案件数量、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信息化发展状况、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全面对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延伸法庭服务半径,以调解工作机制为牵引,通过法官下沉,指导基层组织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协调推动“三源共治”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为做好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法官进基层,创建无讼村”活动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让基层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同时,保定法院整合多元解纷力量,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能动作用,全流程引入多元力量配合参与,构建“示范性判决+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的系列案件处置机制,加强案源治理工作,在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解纷力量联络群,及时发现、预警、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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