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据知产财经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护了江苏百年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百年梦公司)的合法权益,判令江苏翔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翔鹰公司)等被诉侵权人赔偿百年梦公司经济损失5000万元。
本案的起因是百年梦公司与翔鹰公司的技术合作发生纠纷。据悉,百年梦公司是一家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等制备技术的企业。2014年12月,百年梦公司由江苏马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斯特公司)及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马斯特公司的负责人柳某是一名锂电池专家,他以技术入股百年梦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而在2016年,柳某将百年梦公司的锂电池技术带到了翔鹰公司,从事与百年梦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百年梦公司发现了翔鹰公司等被诉侵权人侵害其商业秘密的行为,于2017年11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元。而一审法院认为,百年梦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商业秘密被侵犯,因此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百年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改判翔鹰公司等被诉侵权人赔偿百年梦公司经济损失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