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白沟新城经发局: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市创新平台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引导和支持“7+18+N”现代产业体系和“7+5+N”系列应用场景相关企业积极创建创新平台,实现全市创新平台质量、数量“双提升”,助力创新保定建设。根据《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将做好2023年第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7+18+N”现代产业体系各领域优势企业;产值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市优势主导产业中行业影响大、创新优势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企业;有较大产值规模、创新基础好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是我市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条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500万以上,建筑业企业达到4亿元以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少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海关、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可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网站自查)。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3.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请各县(市、区)发改局积极组织推荐本地创新绩效优良、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评价表数据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本地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汇总后,于10月20日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推荐上报文件2份,企业申请材料3份)。
联系人:刘林;电话:0312-3088286
邮 箱:gjsc@fgwbd.cn
附件:
1.《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保定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3.市企业技术中心附表(11个附表)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